2024年後內地買家印花稅已取消:正式與香港永居同等待遇
2024年2月,香港政府全面撤銷買家印花稅(BSD)及額外印花稅(SSD),內地居民來港購買住宅物業,在稅務上已與香港永久居民享有相同待遇——只需按從價印花稅第一或第二標準繳付稅款,不再有額外7.5%的懲罰性稅率。這是自2010年代辣招措施以來最重大的政策轉向。
印花稅身份認定:是否「首置」的關鍵
內地居民在香港名下沒有住宅物業,即可按首置第二標準稅率買樓,稅率最低只需100元。但若名下已有香港住宅物業(即使是聯名或信託方式持有),再次購入則須按第一標準15%繳付。需要注意的是,內地物業不計算在「香港住宅物業」之內,不影響首置身份。
按揭申請:內地收入來源的實際困難
香港銀行為內地居民提供按揭,原則上與本港居民相同,但實際操作上存在差異。主要困難包括:(一)收入文件核實較複雜,銀行需要內地收入來源的充分證明;(二)部分銀行對非香港居民的壓力測試要求更嚴格;(三)若買家在港無固定僱主,銀行通常要求更高首付或提供額外資產證明。建議提前與銀行或按揭轉介公司溝通,了解各行政策差異。
高才通、優才計劃買家:港人身份過渡期的特別考量
持高才通或優才計劃簽證來港的人士,在未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之前,仍屬非永久居民。但2024年稅務改革後,非永久居民的印花稅已與永久居民一致,因此高才通持有人來港置業的稅務障礙已大幅消除。需要注意的是,若高才通身份未能成功續簽或轉為永居,對按揭申請可能有影響,應在置業前諮詢清楚。
轉名及遺產規劃:香港與內地法律差異
香港物業遺產繼承依照香港法律處理,不受內地法律管轄。若業主身故,物業由遺囑或無遺囑繼承規則分配,香港法院不承認內地遺嘱在香港財產方面的直接效力,須按香港法律辦理遺產承辦。因此,計劃在港置業的內地居民,建議同時在港立遺囑,確保物業按個人意願傳承。
常見誤解:持雙程證能否買樓
持雙程證(往來港澳通行證)的內地居民可以在香港購買物業,法律上並無限制。但持雙程證者通常無法在港開立銀行帳戶或申請本地按揭,因此實際操作上多以全款(現金)購入,或以在港設有銀行帳戶的家庭成員聯名持有。若計劃以按揭方式置業,建議先以合法身份在港開立銀行帳戶並建立信貸紀錄。